喪禮後事宜處理
喪禮後事宜處理|解鎖銀行戶口、取消證件、遺產繼承
完成喪禮後,家屬除了處理骨灰安置,還需處理一系列行政事務。這些身後事包括通知銀行凍結及解鎖戶口、取消死者身份證、申請遺產繼承文件等。妥善處理這些事宜,才能合法地管理及分配先人遺產。本文將詳細說明喪禮後各項行政事務的處理流程、所需文件及時限,助家屬順利完成身後事安排。
目錄
喪禮後事務處理概覽
喪禮後需處理的身後事行政事務繁多,以下為主要項目及處理時限:
| 事項 | 處理時限 | 負責機構 |
|---|---|---|
| 通知銀行凍結戶口 | 盡快 | 各銀行 |
| 取消死者身份證 | 死亡後30天內 | 入境事務處 |
| 申請遺產繼承文件 | 死亡後6個月內 | 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 |
| 保險索償 | 視乎保單條款 | 保險公司 |
| 取消公屋租約 | 盡快 | 房屋署 |
| 取消長者生活津貼等福利 | 盡快 | 社會福利署 |
根據《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》第60J條,任何人如無合法權限,不得擅自處理死者遺產。因此,家屬必須先完成遺產繼承手續,才可合法處理先人財產。
通知銀行與解鎖戶口
處理死者銀行戶口是喪禮後最重要的身後事之一。家屬需先通知銀行凍結戶口,再按程序申請解鎖及提取款項。
步驟一:通知銀行凍結戶口
家屬應盡快通知死者的開戶銀行,以凍結戶口防止未經授權的交易:
| 銀行 | 通知方式 |
|---|---|
| 恒生銀行 | 網上平台或親臨分行 |
| 滙豐銀行 | 致電熱線或親臨分行 |
| 渣打銀行 | 親臨分行提交死亡證 |
| 中國銀行 | 親臨分行提交死亡證 |
| 其他銀行 | 聯絡客戶服務熱線查詢 |
所需文件(通知凍結)
- 死亡證明書正本或核證副本
- 死者身份證明文件
- 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
- 申請人與死者關係證明(如出生證明書、結婚證書)
步驟二:查詢戶口結餘
家屬可向銀行申請查詢死者戶口結餘,以便辦理遺產繼承手續。部分銀行允許直系親屬在未取得遺產授予書前查詢結餘。
步驟三:申請解鎖及提取款項
要正式提取死者銀行存款,必須先取得以下其中一項文件:
- 遺囑認證書:死者有遺囑的情況
- 遺產管理書:死者沒有遺囑的情況
- 確認通知書:遺產總值不超過$50,000的簡易情況
解鎖戶口所需文件
- 遺囑認證書/遺產管理書/確認通知書正本
- 死亡證明書正本或核證副本
- 遺囑執行人/遺產管理人身份證明文件
- 銀行指定申請表格
取消死者身份證
根據《人事登記規例》第16條,管有死者身份證的人須在死亡後30天內將身份證交回入境事務處取消。
申請方式
| 方式 | 說明 |
|---|---|
| 網上申請 | 透過政府網站遞交「交回死者身份證通知書」 |
| 親身申請 | 前往任何人事登記辦事處遞交 |
| 郵寄申請 | 郵寄至人事登記紀錄組 |
所需文件
- 填妥的「交回死者身份證通知書」(表格ROP 35a)
- 死者的香港身份證(如有)
- 死亡證明文件副本
處理時間
正常情況下,入境事務處會在收齊文件後14個工作天內寄回已取消死者身份證通知書及已打洞的身份證。
費用
此服務完全免費。
遺產承辦申請
遺產繼承是身後事處理中最重要的法律程序。任何人在處理死者遺產前,必須向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申請「授予書」。
授予書類型
| 情況 | 授予書類型 | 申請人 |
|---|---|---|
| 死者有遺囑 | 遺囑認證書 | 遺囑指定的遺囑執行人 |
| 死者沒有遺囑 | 遺產管理書 | 法定繼承人(配偶、子女等) |
申請遺產承辦的步驟
- 確認有無遺囑:查找死者是否留有遺囑
- 編製資產負債清單:列出死者在香港的所有資產及負債
- 查詢銀行結餘:向各銀行查詢死者戶口結餘
- 填寫申請表格:填妥遺產承辦處指定表格
- 宣誓:到遺產承辦處或民政事務處宣誓核實文件
- 遞交申請:向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遞交申請
- 等候審批:法院審查後發出授予書
所需文件
- 死亡證明書正本
- 死者身份證明文件副本
- 遺囑正本(如有)
- 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
- 與死者關係證明文件
- 資產及負債清單
- 核實資產及負債的誓章
處理時間
遺產承辦處一般會在1至2個月內作出初步回應。整個過程視乎個案複雜程度,可能需時3至6個月或更長。
費用
| 遺產總值 | 法院費用 |
|---|---|
| 不超過$50,000 | $1 |
| $50,001 - $200,000 | $210 |
| $200,001 - $500,000 | $370 |
| $500,001 - $1,000,000 | $575 |
| $1,000,001 - $2,500,000 | $915 |
| 超過$2,500,000 | $1,265 |
簡易遺產處理
如死者在香港的遺產總值不超過$50,000(只限現金及銀行存款),家屬可透過簡化程序處理遺產繼承。
確認通知書
家屬可向民政事務總署申請「確認通知書」,無須經高等法院:
- 申請條件:死者遺產只包括總值不超過$50,000的現金
- 申請地點:民政事務總署遺產受益人支援組
- 所需文件:死亡證、申請人身份證、關係證明
- 費用:$1
銀行簡化程序
部分銀行設有簡化程序,允許在特定條件下直接處理小額存款,無須申請授予書。詳情需向個別銀行查詢。
保險索償處理
如死者持有人壽保險,受益人可向保險公司提出索償。
索償所需文件
- 保單正本
- 死亡證明書正本或核證副本
- 受益人身份證明文件
- 受益人銀行戶口資料
- 保險公司指定索償表格
索償流程
- 通知保險公司或保險代理
- 填妥索償申請表格
- 提交所需文件
- 保險公司審批
- 發放賠償
注意事項
- 保險賠償一般不屬於遺產,會直接支付予保單指定受益人
- 如保單沒有指定受益人,賠償會成為遺產的一部分
- 索償時限視乎保單條款,一般為死亡後2至3年內
取消其他服務與證件
喪禮後,家屬需取消死者名下的各項服務及證件:
需取消的服務
| 服務類型 | 取消方式 |
|---|---|
| 電話/寬頻服務 | 聯絡電訊公司取消或轉名 |
| 水電煤 | 聯絡相關公司取消或轉名 |
| 信用卡 | 通知發卡銀行取消 |
| 車輛登記 | 向運輸署申請取消或轉名 |
| 護照 | 可與身份證一併處理 |
| 駕駛執照 | 向運輸署申請取消 |
| 會員資格 | 聯絡相關會所或組織 |
需通知的機構
- 強積金受託人(MPF)
- 選舉事務處(取消選民登記)
- 稅務局
- 差餉物業估價署(如死者為業主)
通知政府部門
如死者正領取政府福利或居住公屋,家屬需通知相關部門。
社會福利署
如死者正領取以下福利,需通知社署停止發放:
- 長者生活津貼
- 高齡津貼(生果金)
- 傷殘津貼
-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(綜援)
房屋署
如死者為公屋租戶:
- 通知房屋署戶主離世
- 申請轉換租約(如有合資格家庭成員)
- 如無合資格成員,需於指定時間內交還單位
房屋協會
如死者為房協出租屋邨租戶,處理方式與公屋相似,需聯絡房協處理。
處理時間表
以下為建議的喪禮後身後事處理時間表:
| 時間 | 事項 |
|---|---|
| 第1-7天 | 通知銀行凍結戶口、通知保險公司 |
| 第1-14天 | 查詢死者銀行戶口結餘 |
| 第1-30天 | 取消死者身份證 |
| 第1-60天 | 編製資產負債清單 |
| 第2-3個月 | 申請遺產承辦書 |
| 第3-6個月 | 取得授予書、解鎖銀行戶口 |
| 第6個月後 | 分配遺產、處理物業轉名等 |
常見問題
喪禮後多久要處理銀行戶口?
家屬應盡快通知銀行凍結死者戶口,以防止未經授權的交易。凍結後,需取得遺產授予書才可正式解鎖及提取款項。整個遺產繼承過程一般需時3至6個月。
不取消死者身份證會有什麼後果?
根據法例,管有死者身份證的人須在死亡後30天內交回入境事務處。雖然沒有明確罰則,但為免身份證被盜用,建議盡早取消。
遺產少於$50,000可以怎樣處理?
如死者遺產只包括總值不超過$50,000的現金,家屬可向民政事務總署申請「確認通知書」,無須經高等法院,程序較簡單快捷。
可否自行辦理遺產承辦?
可以。家屬可自行向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申請,無須聘請律師。遺產承辦處設有公眾申請組提供協助。但如遺產複雜或涉及爭議,建議諮詢律師。
天福專業福位顧問
天福專業福位顧問提供全面的殯儀服務,除了喪禮安排,我們亦可協助家屬了解喪禮後的身後事處理流程,包括銀行通知、證件取消及遺產繼承程序等。如有需要,我們可轉介專業律師協助處理複雜的遺產事宜。
如有任何關於身後事或殯儀服務的查詢,歡迎聯絡我們:
